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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抖音百科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于1995年5月正式单独设置,机关规格为正厅级,内设办公室、赈济救护部、组织宣传与筹资部、三献工作部、监事会秘书处等5个处级机构。[1] 历史沿革
内蒙古红十字运动起源于1919年东北直奉战争,1956年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正式成立,1961年由于历史原因停止活动。1987年5月,自治区红十字会恢复重建,伴随着自治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建设祖国北疆的伟大历程,经历了复会创业、巩固壮大、开拓创新的发展阶段,走过了一条执着追求、砥砺前行的创业创新之路。1990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中国红十字会在全国红十字工作者中号召学习“云曙碧精神”,内蒙古红十字人白手起家、艰苦奋斗,1995年理顺本级管理体制,成为正厅级单位,1995年11 月,《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颁布实施,有力推动了内蒙古红十字事业的快速发展。2000年底解决了12个盟市和72个旗县红十字会“三列”(机构列位、人员列编、经费列支)问题,奠定了复会创业的基础。2004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制订了《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事业2004~2009年发展规划》。2006年在全国率先理顺全部(101个)旗县(市、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建立“博爱一日捐”长效筹资机制,2009年启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五进六有”标准化建设,扎实提升自我发展能力。2012年拓展事业发展空间,启动实施了“博爱家园”“光明行”“红十字老牛桥”等一批人道救助项目;2012年8月11~12日,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2016年制定出台了“十三五”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启动了五大体系和“五个500、两个100”重点项目、基地建设。2017年举办了复会30周年纪念大会和系列活动。2018年召开了全区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依法设立了全国首个省级红十字会监事会。2019年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改革方案》,举行了内蒙古红十字运动100周年纪念大会,全面回顾了内蒙古红十字运动百年历程。2020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进一步推动了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和新时代内蒙古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1] 部门机构
自治区红十字会于1995年5月正式单独设置,机关规格为正厅级,内设办公室、赈济救护部、组织宣传与筹资部、三献工作部、监事会秘书处等5个处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