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系统

垄断美国电信事业的公司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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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尔系统是由贝尔电话公司创立,后由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领导的一系列电信公司组成的体系。自1877年成立至1980年代初解体,贝尔系统在北美地区的电信服务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1982年,AT&T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协议,同意按照司法部的裁决拆分贝尔系统,形成七家独立的“区域贝尔运营公司”。这些公司后来有的发展成为大型企业。贝尔系统通常被俗称为“Ma Bell”,因为它在美国和加拿大大部分地区对电信产品和服务拥有垂直垄断地位。在解体时,其资产达到1500亿美元,雇佣了超过一百万人。

历史沿革

贝尔系统的历史始于1877年,当时亚历山大·格拉汉姆·贝尔的美国贝尔电话公司在康涅狄格州新海文开设了第一个电话交换所。随后,美国各主要城市相继建立了本地电话交换公司。贝尔系统最初指的是这些早期的电话特许经营权,最终包括了所有由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拥有的电话公司,内部称为关联公司、地区控股公司或后来的贝尔运营公司(BOC)。
1899年,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收购了美国贝尔电话公司的资产,成为贝尔系统的领导公司。美国贝尔成立AT&T是为了提供纽约芝加哥之间及更远地区的长途通话。AT&T成为美国贝尔电话公司的母公司,因为纽约的监管和税收规定比波士顿更宽松。后来,“Ma Bell”这一名称成为了指代所有AT&T公司的术语,其中包括五个主要部门:AT&T长途公司、贝尔实验室、贝尔运营公司、西部电器公司和AT&T本身。
1913年,美国联邦政府提起反垄断诉讼,导致AT&T作出金斯伯里承诺,同意出售西联电报公司股份,并允许独立电话公司接入其长途网络。根据这一承诺,AT&T避免了分拆或国有化,而是承诺出售其3,000万美元的西联电报公司股票,允许竞争对手与其长途电话网络互连,并且不得未经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许可收购其他独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