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民

中国科学院原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周新民(1897—1979),原名周骏,别名振飞,安徽省庐江县大化乡(已并入乐桥镇陡岗村人;早年曾在家乡兴办兢存小学(后为县立陡岗小学),后到外地工作,常寄图书、教具资助该校,暮年常以书信询问办学情况。[1]第一次国共合作时,周新民任国民党安徽省党部委员、书记长,坚决执行孙中山三大政策,拥护北伐战争。[2]1947年10月民盟被迫解散后秘密到香港。次年1月参加民盟中央一届三中全会,任代理中央秘书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全国政协秘书长、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署秘书长等职务。[3]

生平

在“五四运动”时期,积极投身于反帝反封建的学生爱国运动,曾任安徽省学生联合会副会长。
民国11年赴日本明治大学研究院攻读法学,回国后在皖省立法政专门学校任教。民国15年(1926)加入中国共产党。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任国民党左派安庆市党部执委、安徽党务执监委员会候补执委兼书记长,积极执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为安徽的大革命运动作出贡献。
民国16年(1927)3月20日,蒋介石由九江来到安庆,周新民出席欢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