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纶,字景宜,号泊庵,生于1396年,明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第一甲第3名,探花及第,授翰林院编修。景泰元年(公元1450年)出补山东布政使。监利县容城镇人,从小学习刻苦,才识过人。明朝初年担任过多种中央和地方的重要职务。他在职40年,由于不避权贵,敢于直言,曾两次被罢官,两次遭到降职的处分,甚至面临生命危险。但是裴纶“得失不介于心,夷险不易其节”。在每次遭到迫害时,总是毫不妥协,更加坚持正义,就连明成祖也很佩服,称赞他为“真御史”。 裴纶才学出众,善于诗文,著有《野舟公集》留传于后世。
人物生平
裴纶于二十一岁中举,且乡试名列第二,在京城做官的父亲闻知,甚慰胸怀,日夜盼望儿子赴京,享受一点官邸舒适生活。但他写了一封回信,谢绝了父亲的好意。信中写道:“儿不喜少年登高第,且学未成,未敢出也”。依然留在家乡刻苦攻读经史诗文。1420年,他携妻子赴京赶考,翌年应试中进士。廷对时,读卷官将纶卷开卷朗诵,成祖奇其才,边听边点头,连头上的冕琉珠都摇晃摆动,钦点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为史官、讲官。 1439年,裴纶为会试主考官。其时科举舞弊盛行,不易杜绝。他身体力行,为人师表。其女婿祝全禄赴京应试,想借岳父作靠背,冀得功名,给裴纶写了一封企求的信。纶非常气愤地说:“为国求才,敢私吾婿耶!”随即把书信在灯上点着烧了。他看不惯官场种种腐败现象,以“家有老母侍亲为上”为辞,去官归家。荆州太守闻他归家养亲,馈送白娟四十疋,他只收下了一疋,表示领受情意,其余都退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