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歌舞剧院(原吉林省歌舞剧团)成立于1954年10月。剧院以建立具有关东神韵的歌舞艺术为目标,主要以排演歌舞、交响乐、民乐、歌剧、舞剧、合唱等艺术形式为主,完成上级交办或承办各种公益性演出和涉外演出活动,根据演出市场的需求和变化,组织商业性演出等。[1] 建制沿革
吉林省歌舞剧院始建于是1953年,当时为吉林省音乐舞蹈队,后更名为吉林省歌舞团。并于1954年10月首次在长春进行建团公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事业的发展,吉林市歌舞团、长春市歌舞团合并到吉林省歌舞团。 由于人员和艺术门类的增加及工作的需要,吉林省歌舞剧院几经更名为吉林省歌舞团、吉林省歌舞剧院、吉林省歌舞团、歌剧团、民族乐团等。直至今天的吉林省歌舞剧院。现吉林省歌舞剧院为处级单位,编制4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