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国家公园

1995年建于福建金门县的公园
金门国家公园位于福建省金门县,是台湾地区的第六座国家公园,1995年5月25日公告计划,1995年10月18日成立管理处,是台湾地区首座位于离岛的国家公园,也是首座以维护历史文化资产、战役纪念为主,并兼具自然资源保育功能的国家公园。

发展历史

金门国家公园位于福建省金门县,于1995年10月成立,面积3,780公顷,包含大金门与烈屿之部分区域,区内有水獭水鸟、鳖、红树林等各种野生动植物,并有近代史中之重要战场如八二三炮战、古宁头战役等,对国民党当局迁台有重要贡献与意义,保有闽南传统建筑与古代贝冢等人文资产,是台湾地区第一座以维护历史文化资产、战役纪念为主,兼具自然资源保育的国家公园[1]
金门国家公园
1972年台湾公布《“国家公园法”》以作为保护台湾自然生态资源之法令依据。自1984年第一座垦丁国家公园设立以来,相继成立了玉山阳明山太鲁阁以及雪霸等多 处国家公园,这些公园皆是以保护生态和自然景观为主;1995年10月18日成立的第六座国家公园─金门国家公园,则是台湾地区第一座以维护历史文化资产、战役纪念为主,兼具自然资源保育的国家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