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林朝鲜族乡

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下辖乡
鸡林朝鲜族乡位于鸡东县东部,距县城6公里,面积50.33平方公里。上世纪20年代初期,有朝鲜族在此定居,1983年由鸡林乡改为鸡林朝鲜族乡。现有耕地面积4.3万亩,其中水田4.1万亩,旱田2000亩,主要农作物是水稻。全乡辖6个行政村,10个自然屯。共有1.02万人口,朝鲜族占99.8%。

简介

鸡林朝鲜族乡隶属鸡东县管辖。位于县境中部,穆棱河南岸,西临鸡东镇。乡政府驻地距县城6公里。鸡林乡名源于驻地鸡林村名。因地居鸡冠山附近,又是一片林地,故称“鸡林”。鸡林一带,中华民国时期,由延吉朝鲜等地流入的朝鲜难民垦殖,成为朝鲜族聚居的地方,属密山县管辖。东北沦陷后,1941年9月,划归鸡宁县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建立人民政权,设置鸡林村。1949年7月鸡宁县改为鸡西县后,设置鸡林区,1950年7月改为第六区。1953年建立区级鸡林朝鲜民族自治区。1956年5月,撤区划乡,设置鸡林朝鲜族乡。1957年1月,划归密山县管辖。1958年1月,将前进乡并入鸡林乡,同年8月改称鸡林人民公社。1965年1月,正式划归鸡东县管辖。1983年9月,进行政社分开试点,撤销鸡林公社,设置鸡林朝鲜族乡。

地理与建设

鸡林乡辖境属穆棱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资源丰富,是盛产水稻的“鱼米之乡”。乡办工业有造纸、农机、制砖厂和煤矿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2102万元。全乡共辖鸡林、东兴、进兴、东林、团结、永光、前进、东光、东明、学模等10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