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槎桥区是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下辖的县辖区,存在于20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90年代,管辖有仙槎桥乡、灵山(寺)乡、九龙(岭)乡、槎江乡、双凤乡5个乡镇。现仙槎桥片区也包括仙槎桥镇(由原仙槎桥镇与灵山寺乡合并而成)、九龙岭镇(由原九龙(岭)乡与槎江乡合并而成)、双凤乡三个乡镇。 简要介绍
仙槎桥区是建国初期到20世纪90年代时邵东县下辖的县辖区,设有仙槎桥区公所,区公所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设立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1]。 设立背景
20世纪80年代,基层政权机构由20世纪70年代时,从公社(人民公社)变迁为区公所管辖下的乡镇梯级管理体制,区公所设区委书记、区长,属正科级,配合有近20名干部,每个区公所配一辆吉普车。乡镇为股级,配备8-9名干部,设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副书记、副乡镇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