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善夫

明代的官员
郑善夫(1485年 —1523年)字继之,号少谷,又号少谷子、少谷山人等,闽县高湖乡(今福州郊区盖山镇高湖村)人,明代官员、儒学家(阳明学)。[1]弘治进士正德初始授户部主事,[què]税浒墅,愤[]幸用事,辞官。[2]正德中,起礼部主事,进员外郎,以谏南巡受杖。嘉靖初,起为南京吏部郎中。善书画,诗仿杜甫。著有《郑少谷集》、《经世要谈》。[3][4]

人物生平

成化二十一年(1485)郑善夫生于高湖,世代书香,少有才名,精于易经、数学和历法。弘治十七年(1504年),中举人,翌年成进士。
正德元年(1506年),在京候补,[zuǎn]修《苏松常镇实录》,于当年完稿。在京期间,与何景明在文学复古问题上看法一致,相处甚好;常与薛惠、王廷陈顾璘、方豪、殷云霄等名士诗酒唱和。旋因父母去世,返乡守孝。
正德六年(1511年),郑善夫始任户部广西司主事,榷税浒墅关。任内廉洁奉公,深受时人称道。因不满宦官当政,愤而辞职。回家筑少谷草堂于金[áo]峰下,闭户读书。郑善夫目睹朝政腐败,民不聊生,盗贼蜂起,忧国忧民之心常见于诗文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