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A

欧洲航空安全局的简称
EASA是欧洲航空安全局(英文:European Union Aviation Safety Agency)的简称,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德国科隆,代理局长为卢克·泰加特(Luc Tytgat)[2][1][a]
EASA于2003年开始全面运作,将欧洲航空安全系统从欧洲“联合航空管理局”(JAA)之间的松散合作转变为一个统一的欧盟机构。2004年,欧洲航空安全局将总部迁至德国的科隆。2005年,EASA与FAA建立了特权伙伴关系,与巴西,加拿大,中国,以色列独立国家联合体签署了合作协议。截至2005年底,EASA已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发放了超过2万份证书。2009年,机场和空中交通管理/空中导航服务纳入EASA管辖领域。2014年,EASA发布了通用航空路线图。2018年,EASA的职责扩展到无人机和城市空中交通、网络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国际合作和研究与开发方面。[1]
欧洲航空安全局是欧洲航空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核心,通过提出和制定规则、标准和指南,通过认证飞机、零部件和设备,以及通过批准和监督所有航空领域的组织,确保航空安全运营。[1]EASA拥有31个成员国,下设认证局、飞行标准局等机构。EASA拥有800多名专家和超过2亿欧元的预算,与161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订了协议,并监督数千个经批准的组织和飞行模拟器培训设备。[1][2][3][a]

历史沿革

欧洲航空安全局于2002年通过“基本条例”(EC)1592/2002在比利时布鲁塞尔成立,并于一年后开始全面运作,将欧洲航空安全系统从欧洲“联合航空管理局”(JAA)之间的松散合作转变为一个统一的欧盟机构。2004年,欧洲航空安全局将总部迁至德国的科隆。2005年,EASA与FAA建立了特权伙伴关系,与巴西,加拿大,中国,以色列独立国家联合体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在布鲁塞尔、华盛顿蒙特利尔、北京、新加坡拉丁美洲开设了区域代表处。截至2005年底,EASA已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发放了超过2万份证书。次年,EASA和FAA共同为空客A380颁发了型号合格证书。通过2008年第216号“基本条例”,EASA的职责范围扩展到了航空运营、机组人员执照以及第三国运营商授权。一年后,通过2009年第1108号条例,机场和空中交通管理/空中导航服务也被纳入其管辖领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