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巍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男,1979年生,辽宁人,祖籍山东日照[1],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0年取得法学博士学位,现[a]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2]
2010年,朱巍入职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1]2014年,朱巍作为专家参与《最高人民法院网络侵害人身权益司法解释》内容起草,并成为《互联网产业发展和依法治理的重要指引》法学会课题负责人。[2]2018年,朱巍出版书籍《论互联网的精神——创新、法治与反思》。[2]2019年12月,朱巍针对“视频网站VIP超前点播服务”发表看法,表示创新更为合理的商业模式,让会员愿意为溢价付费,是互联网视频网站必须面对的课题。[3]2020年,朱巍参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检查监督暂行办法》《新技术条件下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取向研究》《网络直播电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适用与前沿问题研究》制定。[2]2021年1月,朱巍针对“洗稿”问题发表看法,表示“洗稿”本质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行为。[4]2024年2月16日,朱巍针对盗摄问题发表看法,表示中国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个说法,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5]
朱巍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互联网治理、网络法、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2]作为国家网信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北京市法学会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广告协会国家信息中心等机构专家,朱巍每年会承担大量宣讲课程工作任务。[2]

人物经历

2009年10月,朱巍同港、澳、日、韩、台等各地高校学者等共同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东亚统一侵权法示范法研究》。同年,朱巍在《制定民法总则重大问题研究》《消费者小额仲裁》中担任主要成员,并在以“北京消法协会”单位申请的《消费者知情权的专题立项》课题中担任专项课题负责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