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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草案-快懂百科
2010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1]车船税法草案规定,乘用车将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车船税。[2]2010年10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在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3] 社会需求
乘用车指核定载客人数不超过九人的小型客车。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介绍,当时约87%的乘用车属于2.0升及以下排量。现行的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小型客车的税额区间为360元至660元。而在2010年10月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的一审草案则提议按排气量划分档次征收,税额区间调整为60元至5400元。然而,由于担心税额增幅过大可能加重民众负担,一些常委会委员和公众均呼吁降低税额。因此,草案二审稿采纳了这些意见,对税额进行了下调。新的方案将乘用车按排气量分为七个等级,其中1.0升以下的税额维持不变,为60元至360元;而1.0升至1.6升的税额区间从原来的360元至660元降至300元至540元;1.6升至2.0升的税额区间从660元至960元降至360元至660元;对于2.0升 以上的车型,税额也有小幅调整。根据相关部门的测算,按照新方案,约占乘用车总量87%的2.0升及以下排量的车主名义税负不会增加,且各档税负大致相当于车价的0.5%。预计全国现有车船的车船税总收入将与当前水平相当。张柏林强调,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实际税负不会增加,同时确保了车船税的总体收入稳定。 立法焦点
1 验车时应提交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