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韵奖

金韵奖
金韵奖是一项由台湾新格文化事业公司(新格唱片)举办的青年校园民歌大赛,每届通过全岛范围内的评选,评选出冠军歌手一名, 优胜歌手若干。该奖项自1977年至1984年间由台湾家电制造商新力股份有限公司主办。[1]

背景

金韵奖共举行5届,其中第一届至第四届在1977年至1980年间每年举行一次,代表着校园民歌的高峰时期。第五届在1984年举行,但已无往届的影响力,之后停办。

历史

1977年5月6日,新力公司、新力文教基金会与台北市阳明扶轮社合办的“金韵奖青年歌谣演唱大赛”开始接受报名,分为“社会组”与“大专组”,分别选出“歌曲演唱”及“词曲创作”之优胜者;歌曲演唱方式分为独唱与重唱,词曲创作部份分为“作曲”、“作词或作曲”及“填词”三种,皆以台湾地区行政机构新闻局征选之歌曲、民谣为主;演唱部份报名日期为1977年5月6日至5月16日,创作部份报名日期为1977年5月6日至6月5日,一律通信报名;报名方式为[jìng]向新力公司所属各地分公司或服务站索取报名表,填妥后寄至“台北市林森北路372号2楼 金韵奖联络中心收”。金韵奖分北中南三区举行试唱会;试唱会优胜者若通过复赛及决赛,可获得奖金并获聘为新力公司歌星。1977年6月20日,金韵奖举行复赛,共有30余人获选晋级。1977年6月26日,金韵奖在位于台北市的北区大专社团活动中心举行决赛,新力公司总经理吕传东担任主持人,林二、李奎然、卢昭洋、张继高、颜廷阶、黄克隆担任评审,演唱组获奖者为陈明韶范广慧包美圣张智真、曾若玄、刘宗立、陈淑惠、曾佩媛等,创作组获奖者为刘苍苔施碧梧邰肇玫简上仁、包美圣、傅幼文等。[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