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音乐比赛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于2006年发起创立的国际古典音乐赛事。该比赛由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和北京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联合主办,是中国目前唯一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国际音乐比赛世界联盟”成员资格的古典音乐系列赛事。[1] 历史沿革
2006年日内瓦国际音乐比赛世界联盟共有120余个国际会员赛事,亚洲共有6个,日本4个及韩国2个,当时中国无一赛事列入其中,截止2010年亚洲已增至14个,中国4个(包括北京国际音乐比赛),日本7个,韩国3个。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古典音乐学习群体,也有享誉世界的音乐家,但整体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中国本土培养的音乐人才在国际级古典音乐赛事中能够获奖甚至进入复赛的屈指可数,能在世界一流交响乐团中立足的演奏家更是寥寥无几,甚至人数远不及日本与韩国。从音乐教育的角度来讲,除了音乐文化传统、社会教育背景等因素的差异之外,目前中国的西方古典音乐学习者在其成长过程中,能够参与世界各地音乐交流项目的机会较少,出国参加包括音乐比赛在内的各种音乐交流活动,对于普通的中国家庭而言依然成本巨大,同时中国相关国际音乐项目的缺乏,也使他们的眼界和阅历难以拓展,而这种情况在除钢琴与小提琴之外的其他器乐教育方面,体现更加明显 。在中国举办国际音乐赛事,正是为了弥补这些缺憾,为此比赛制定了多类别、多领域的发展目标,并初步创立了包含4个单项的北京国际音乐比赛。而在全球国际音乐比赛中,多学科的赛事也并不多见,这正是北京国际音乐比赛最有特色的价值之所在。[2] 赛事机制
北京国际音乐比赛的目标,是创办具备一流水准和卓越品质的国际古典音乐赛事。而要实现这个目标,最重要的就必须严格坚守公平、公正、独立的竞赛原则。赛事管理团队努力通过不断完善赛事机制以保证每一位选手得到公正的评判,让最优秀的选手脱颖而出。谁是比赛获奖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参赛选手、评委、观众对赛事公平竞赛原则和组织管理水平所给予的肯定,这才是北京国际音乐比赛最关注的核心价值。北京国际音乐比赛采取独立运作的模式。北京国际音乐比赛管理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性的,独立赛事管理机构,管委会通过对国际各大音乐赛事制度的研究,为自身比赛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拟定比赛项目发展计划,制定严格的《北京国际音乐比赛评判规则》和《评委准则》、赛事章程及执行方案,并在《评委准则》的框架下产生每届赛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依据《北京国际音乐比赛评判规则》独立完成最终评判。《北京国际音乐比赛评判规则》和《评委准则》 公示在赛事官方网站,接受社会监督,以求从制度上尽最大努力来保证选手的公平利益。《评判规则》 通过4届比赛不断完善适用,所有国际评委均对其给予了高度评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