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下辖县
泽普县(英文名:Zepu County)[2]是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下辖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昆仑山北麓,塔里木盆地西缘,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7°55′-38°19′、东经76°53′-77°29′。截至2025年,该县辖15个乡镇(场)、155个行政村(社区),总面积988平方千米。[3]截至2025年5月,该县总人口21.45万人。[4]县人民政府驻泽普县团结西街118号。[6]
泽普是由维吾尔语地名音译而来的,[10]是泽勒普善的简称,维吾尔语意为“漂着金子的河”,汉语意为“广泽惠普”。[3]泽普县地处叶尔羌河提孜那甫河冲积扇中上游,属典型的沙漠绿洲地貌,有叶尔羌河和提孜那甫河两条河流流过县境。[3]地势西南高东北低,由西南向东北方向倾斜。[11]海拔高度在1215~1490米之间。该县属大陆性暖温带干旱气候,光照充足,气候干燥。公元前318年,泽普为西域莎车国的一个大庄。汉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汉设西域都护,泽普随莎车受其管辖。大辽四年(公元1124年),泽普附属于西辽王朝。元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元朝统治泽普。清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泽普附属于准噶尔部。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增设莎车行政区,泽普县改隶莎车行政区。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泽普县属莎车专区。1956年6月莎车专区撤销,泽普县划归喀什地区。[3]
泽普县的特色优势产业为林果业,红枣、核桃、苹果被称为“泽普三宝”。工业以能源化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硼化工为主导。[3]2024年接待游客445.45万人次,旅游收入16.3亿元。[5]2024年,泽普县地区生产总值(GDP)67.8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5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0.06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4.23亿元。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1806元。[5]泽普县被315国道吐和高速贯穿,建有喀和铁路重要站点“泽普站”,距离莎车机场仅17千米。[3]
泽普县旅游资源丰富,境内拥有南疆首个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金湖杨国家森林公园,自治区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叶尔羌河国家湿地公园,三个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古勒巴格景区、布依鲁克塔吉克风情小镇、梧桐生态公园。乔康麦西热甫、弥郎木雕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该县先后荣获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国家卫生县城、全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十佳休闲小城和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等荣誉。[3]

名称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