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旦是戏曲旦行的一支,区别于其他行当的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每一个角色都具有其自身鲜明的性格特点,多扮演天真活泼或放浪泼辣的女性人物。[4][5]
“花旦”一词最早出现在元代夏挺芝的《青楼集》。明代胡应麟和清代昭梿的著作中进一步阐述了花旦的角色和地位,表明其在戏曲中扮演的角色随时间变得更加多样和丰富。清代秦腔演员魏长生到北京,引进跷功(即脚上绑木质小脚,模拟缠足行走)使花旦表演技巧更为多样,特别是跷功成为其表演的一项特技。到了近代,花旦的艺术特色更加鲜明,形成了独特的表演范式与艺术体系,成为多个剧种不可或缺的角色。[6]花旦主要分为闺门旦、笑旦、泼辣旦、刺杀旦和小旦。[2][3]在京剧艺术表演中,梅兰芳、程砚秋、尚小云、旬慧 生四位京剧表演艺术家被誉为“四大名旦”。[1] 花旦在戏曲艺术之中有着非常关键的影响力,是戏曲中的关键行当,对角色演绎的需求较高。戏曲中,花旦作为人物角色之一,在扮相、服饰、行为上都有着自身的行当特点,并推动着情节的发展。[7]行当中有关人物的性别、年龄、职位、修养等模仿内容,主要是围绕着表现人物性格、展示人物行动而存在的。这种由两个创作板块交叠而成的文学人物+表演行当=戏曲人物的创作方式,是戏曲区别于其他戏剧形式的一种独特的创作现象。[8]
名称由来
戏剧史家周贻白认为,“旦”字系由“姐”字演变而来。顺序是先有“姐”,由“姐”讹为“妲”(宋杂剧中有《老孤遣妲》《双卖妲》《褴哮店休妲》,“妲”皆“姐”之讹),再由“妲”简笔为“旦”(金元院本中有《旦判孤》《酸孤旦》,原来的《老孤遣妲》成了《老孤遣旦》)(见周贻白《中国戏曲论集》)。“姐”历来是对女性的称谓,而“旦”即“姐”之讹也即代表女子。[9]花旦一词,来自元代夏庭芝的《青楼集》:“凡妓,以墨点破其面 者为花旦。”[5]而花旦这一角色起源于灯会歌舞的表演。早期以单边词和折子戏启蒙,边唱边舞,进城后发展为表现小家碧玉一类角色的专行,表演主要以手帕为贴身道具。性格活泼,开朗,眼神灵活而有魅力,动作洒脱、爽利,步伐碎细、健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