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园

以水为主体的公园
湿地公园(英文名:wetland park),天然或人工形成、具有湿地生态功能和典型特征,以生态保护、科普教育和休闲游憩为主要功能的公园绿地。[1]我国分为湿地公园与城市湿地公园两类,[2]并由林业局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印发《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4]
1971年2月2日在伊朗海滨城市拉姆萨尔签署了《湿地公约》,我国于1992年正式加入《湿地公约》。[5]2003年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中国湿地公园建设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2005年,西溪湿地公园正式成为第一家国家湿地公园试点。[6]截至2017年,我国分9批建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共244处;建立省级风景名胜区七百多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数达881处。全国共批准国家湿地公园试点706处,其中通过验收并被正式授予国家湿地公园正式称号的达98处,国际重要湿地49处。[6]

历史沿革

1971年2月2日由来自18个国家的代表在伊朗海滨城市拉姆萨尔签署《湿地公约》,全称为《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中国政府于1992年正式加入《湿地公约》,成为公约第67个缔约方。[5]
1994年,国务院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9年2月,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简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国际地球科学与地质公园计划(IGGP)”,同时诞生了地质公园这一新名称,也就是从1999年开始,国家陆续启动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一系列重大生态工程。[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