涩谷事件是于1946年7月19日在日本东京所发生的由日本警察与华裔日侨之间的大规模武装冲突及美军法庭草率判决的事件,本事件是由台籍华侨与日本摊商、浪人,与日本警察之间的摊贩租地问题引起。本事件造成2人当场死亡,10多人受伤(其后又有4人死亡,故后来国民政府外交部相关文件中称死亡6人),另有40多人被捕。[1][2][3] 中国在涩谷事件交涉中步履维艰,最终未能保证“不让台侨过于吃亏”,也没有达到“维护国家体面”的目的,最终的判决结果与国民政府外交部、国内民意的预期几乎截然相反。使台湾团体、媒体和民意机关对日本警察枪击中国侨民事件表示强烈愤慨,使中国当时地位下降。[2][3]
事件背景
1945年至1946年间,台湾同胞在日本涩谷等地一带的摊位生意日益兴隆起来,日商对此产生了嫉妒和不满,于是买通了黑帮松田组来捣蛋,不断挑衅寻事,捣毁台胞财产,甚至要将台胞的摊位卖给日商。[4] 1946年7月14日下午3时许,台籍华侨张育勋由新桥归家途中,被松田组浪人以短刀刺伤下颚。第二天,台籍华侨10余人至松田组“问罪”,酿成斗殴,据称松田组伤数人,死1人。16日下午,松田组浪人数百名在新桥车站捣毁台侨摊篷数十家。同日傍晚,松田组数十人又乘卡车2辆,持手枪、刀棍往袭“台侨慈善服务团(台 侨青年团)”,结果互有负伤。一时之间,台籍华侨与日本摊商、浪人关系极为紧张。随后两天,台籍华侨又在涩谷驿前广场与日人发生斗殴,双方“均有负伤,台侨被捕者数人,均经侨务处交涉释放”。17日,华侨联合会会长陈礼桂向侨务处处长林定平汇报相关情况。次日,林即向日本警察局警视总监提出交涉,“铃木警视总监同意约束日警,林处长负责约束台侨”。[2]后涩谷车站附近台湾侨胞摊贩又被日人驱逐,致激起台湾侨胞公愤企图报复等,欲攻击涩谷车站警察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