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军务

提督军务
提督军务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官制名称[1][2][3]

历史沿革

明朝天启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时任巡抚辽东山海等地并兼任提督军务的官员袁崇焕,撰写了一份名为《重修三界庙疏文》的重要文件。清朝时期,在江苏浙江湖南、湖北等省份的巡抚职位上,普遍设有提督军务这一职务。这些巡抚在其官衔下均带有“提督军务”的头衔。然而,福建省的巡抚官印上刻有“提督军务兼巡抚福建地方”的字样,这表明在福建省,提督军务是主要职责,而巡抚则是附加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