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领导体制

集体领导体制
政治学上,集体领导制是领导方式的一种,在中国指由多人组成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及其集体领导机制,意即在决策上由一个集体或机构整体负责,而非一人决定。[1]1992年中国改革开放转型后,正式对集体领导制进行体制改革,形成集体领导与领导核心相结合的“政治局常委会制”。[2][3][4]

制度概述

“集体领导制”指由多人组成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及其集体领导机制——由“领导集体”掌握国家权力,对党和国家的事务进行“集体领导”。
中国创新并实践了民主集中制,这种民主集中制又形成中国特色的“集体领导制”,非常适合于中国的基本国情和文化背景,极其适宜于中国的发展阶段和社会条件,十分适应于来自国内外各方面的考验和挑战,也特别有利于中国创造发展奇迹、治理奇迹。
在人类文明发展历程中,从来就没有绝对“最好”、“最佳”或“最优”的制度或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制度或模式;在现实世界中,只有“最适合”、“最适应”的制度和模式,也是不断调整、不断适应、不断变化的制度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