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毁佛指唐武宗李炎在位期间(840年~846年),推行的一系列“灭佛”政策。[1]会昌毁佛对佛教造成了严重的打击,故佛教徒又称之为“会昌法难”。[1] 唐武宗从即位后就开始了限制佛教的行动,从会昌二年(公元842年)李德裕呈递条流僧尼奏疏,唐武宗开始没收寺院财产起,至会昌四年,唐武宗敕令尽拆大型寺院、佛堂,勒令僧尼还俗,唐武宗执政前期遍不断打压佛教的打压和整顿;[2][3]以会昌五年(845年)四月颁布的敕令为高峰,[3]唐武宗勒令全国东西二都可以留寺两所,每寺留僧30人,天下各节度使治所留寺一所,留僧5~30人不等,其它寺庙全部拆毁,僧尼全部还俗。[1][2]而到会昌六年唐武宗逝世后,唐宣宗即位又重新尊佛,灭佛就此结束。[4] 会昌毁佛之前的北魏太武帝灭佛、北周武帝灭佛和后来的后周世宗灭佛并称为“三武一宗”,[5]其中唐武宗会昌毁佛是唯一一次全国范围内展开的大规模毁佛,因而对佛教打击最重,在历史上有很大影响。[6]
历史
唐武宗会昌年间的一次废佛运动。唐代后期,由于佛教寺院土地不输课税,僧侣免除赋役,佛教寺院经济过分扩张,损害了国库收入,与普通地主也存在着矛盾。唐武宗崇信道教,深恶佛教,会昌年间又因讨伐泽潞,财政急需,在道士赵归真的鼓动和李德裕的支持下,于会昌五年 (845)四月,下令清查天下寺院及僧侣人数。五月,又命令长安、洛阳左右街各留 二寺,每寺僧各三十人。天下诸郡各留一寺,寺分三等,上寺二十人,中寺十人,下寺五人。八月,令天下诸寺限期拆毁;括天下寺四千六百余所,兰若(私立的僧居)四万所。拆下来的寺院材料用来修缮政府廨[xiè]驿,金银佛像上交国库,铁像用来铸造农器,铜像及钟、磬[qìng]用来铸钱。没收寺产良田数千万顷(此数过大,疑“顷”为“亩”之讹),奴婢十五万人。僧尼迫令还俗者共二十六万零五百人,释放供寺院役使的良人五十万以上。政府从废佛运动中得到大量财物、土地和纳税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