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肇庆市行政区划设立地级云浮市的批复

公文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肇庆市行政区划分设云浮地级市的请示》(粤府[1994)2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调整肇庆市行政区划,将云浮市升格为地级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云城区。二,云浮市新设云城区。云城区辖云城,高峰,河口六都,安塘5个街道办事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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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肇庆市行政区划设立地级云浮市的批复
(国函〔1994〕2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