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窑是古代专门负责御用瓷器生产的机构。[1]从宋元时期就有了御窑的原型,[2][3]在明洪武二年(1369年),在景德镇正式设立御器厂,是最早关于御窑的记录。[1]到清代御器厂更名为御窑厂,[1]后来咸丰时期,太平军数次占领景德镇,御窑的瓷器烧造陷于停滞。[1]2004年,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景德镇市陶瓷考古研究所联合组成考古队,对御窑遗址进行挖掘。[4]2015年,耿宝昌等联名向中央领导写信,建议建御窑博物馆对御窑进行保护。[4]2020年10月,御窑博物馆正式建成并对外开放。[4] 御窑瓷器的独特性决定了它的生产不存在随意性,基本不允许工匠有主观意识地发挥和创造。在清代两百多年间,御窑瓷器的生产都是遵照内廷所颁样式进行生产。御窑烧造器物主要有三种,一是具有严格制式规范要求的等级制品,如皇家瓷、王府瓷、一品宫瓷;二是最新技法研制的瓷器,如著名的珐琅彩;三是非制式类皇家用器。[1] 历史沿革
宋元时期
北宋景德元年(1004年),宋真宗赐名景德镇,从此景德镇开始“奉御董造”官用瓷器,这便是御窑设立的原型。[2]到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年),在饶州设置瓷窑博易务,就是瓷窑税务所。[2]元代至元十五年(1278年)元世祖忽必烈在景德镇珠山设浮梁瓷局,负责为皇家监造御用瓷。[3]明代洪武二年(公元 1369 年)朱元璋将浮梁瓷局改建为御厂,宫廷瓷器开始注明皇帝的年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