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

辽宁省沈阳市下辖县
康平县是中国辽宁省沈阳市下辖县,地处辽宁省北部,辽河流域,北部与内蒙古的科左后旗相邻,东侧通过辽河与昌图县相望,南部接壤法库县,西侧临近彰武县。康平县处于沈阳一小时经济圈内,成为沈阳经济区北部腹地的一个重要支撑点。截至2024年11月,康平县区域面积2167.05平方公里,辖3个街道、5个镇、7个乡,161个行政村。总人口35.8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5.86万人,城市人口9.96万人。[1]
康平县在战国、秦、汉时属辽东郡北境,两晋、南北朝隋朝时属契丹地,唐时属松漠都督府,辽代归原州和祺州管辖,明初属辽东三厅卫指挥使管辖后属福余卫。清光绪六年(1880年)6月,清廷批准建县,设治康家屯,故名康平县,意为康乐太平。民国时属奉天省。1945年,成立康平县民主联合政府,属辽宁省辽西行署。1946年8月至1947年4月,属辽宁省。1947年11月17日康平解放,隶属辽北省,1949年划归辽西省,1954年划归辽宁省。1958年划归沈阳市。1968年归铁岭专区。1993年划归沈阳市管辖。[4]
康平县拥有国家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县、全国公路建设示范县、三北防护林建设重点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平安建设先进县、国家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荣誉称号。[5][6]
2024年,康平县地区生产总值为140.1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40.3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43.6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56.2亿元。[3]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