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崖城址

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李家崖城址位于清涧县李家崖村无定河黄河交汇处山梁上,体现的文化称作“李家崖文化”或“鬼方文化”,存在于商代晚期与西周初期。
1983、1986年进行发掘。城址平面呈不远规则长方形,东西长495米,南北宽122--213米,城内发现房址、窑穴、石板围砌的瓮棺葬等,出土有鬲、豆、三足瓮、罐等陶器,斧、刀、等石器。
2006年5月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历史

1983、1986年进行了发掘,城址平面呈不远规则长方形,东西长495米,南北宽122--213米。城垣修筑以堑山为主,少部分为土石相间夯筑或内夯、外彻石。墙残高3米余,基宽近9米。城内发现房址、窑穴、石板围砌的瓮棺葬等。出土有鬲、豆、三足瓮、罐等陶器,斧、刀、等石器,以及骨锥、卜骨、石雕人像等。石雕人像刻于残高0.42米的梯形石块上,正背两面以粗线阴刻出骷髅人体形状。还出土铜戚、铜、铜戈、陶钵、石斧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