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

依法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英文名:criminal detention)[2],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中,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3]
刑事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对刑事案件拥有侦查权的专门机关决定适用。刑事拘留只能临时性、短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一旦紧急情况消失,就应当解除拘留或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规定,普通刑事案件的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14天,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37天。[4][5]

概念和特征

概念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中,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