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曾是吉林省政府直属机构。2019年3月31日,根据《长春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科学技术局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市商务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等整合,组建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

机构简介

主要职能是:依法确认各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查处经济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经营,保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工商行政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