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忻,天水人,明万历年间(公元1589年)中为进士,官山西临汾知县。为官简政轻刑,庭无积案。以政绩升迁工部给事中、太常寺少卿。胡忻属东林党人,专以上疏揭发宦官结党营私闻名,先后上疏数十章,声震朝野。今秦城区有故居北宅子。 概述
胡忻,字慕之,又字慕东。明秦州人,胡来缙之子,万历已丑科(公元1589年)进士。官山西临汾知县三年,在官简政轻刑,处理讼狱,廷无积案,狱无系囚,常日申明乡约,重在自治。因此官民相亲,有如父子。 胡忻以政绩升迁工科给事中,当时重建三殿(皇极、中极、建极三殿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毁于火),大工将兴,阉商勾结冒造预算将近百万。忻察觉后上疏揭发其奸弊,并自请亲任其事。经稽核检定,终以五十万完工,省减费用十分之五。
明洪武十五年废宰相制,以内阁大学士执国政,参机要。阁臣朱康,李廷机皆由沈一贯引荐入阁,在内阁最久。三人对朝政多密相授受。沈一贯对东林公论多抵牾[wǔ],且对撤矿税持之不坚。廷机性情 忌刻偏愎,不识大体。及入阁,忻累上疏攻之不已。万历帝停忻俸以慰廷机。朱赓死,赠谥“文懿”,忻请停其赠谥,万历帝竞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