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

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
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文件。
根据《方案》,机构改革后,甘肃省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其中,党委机构18个,包含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5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2个;政府机构42个,包含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1个,部门管理机构6个。10月26日,中国共产党甘肃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会议部署

2018年10月21日,甘肃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研究部署全省机构改革各项组织实施工作。省委书记、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林铎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推进地方各级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上来,把深化我省机构改革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严明纪律规矩,不折不扣完成我省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向党中央和全省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2018年10月23日,甘肃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