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御器械

带御器械
带御器械[1]中国宋代的一种特殊职务,最初称为“御带”,后更名为“带御器械”。这一职务的主要职责是在京担任皇城司所属亲事官,负责周庐宿卫;在外则作为外任军中差遣所带的“职名”,具有荣誉性质。[2]

职源及沿革

宋太祖时,选三班以上武干亲信者佩[gāo]鞬、御剑,或以内臣为之,止名:"御带”。咸平元年四月十六日更名“带御器械”。南宋沿置。
因特许宫内带剑佩弓入内殿近侍,故民间谓之“御前带刀护卫”

职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