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旦

北宋太宗大平兴国三年戊寅科状元
胡旦(955-1034年),字周父,渤海(今山东惠民)人,少有才学,善于文辞。北宋太宗大平兴国三年(978年)戊寅科状元。曾任将作监丞、通判升州、左拾遗等职。因上《河平颂》触怒太宗,贬为殿中丞。后上《平燕议》,建议收复燕云十六州,受太宗赏识,起为左补阙,复值史馆,迁修撰,以尚书户部员外郎身份知制[gào]。受好友马周牵累,贬之坊州团练副使,又因私见宋白,徙[jiàng]州。最后因宦官王继恩谋废太子事败,被贬为散官
晚年有目疾,双目失明,以秘书省少监身份致仕。居襄州。因家境贫困,死后无以为敛,朝廷遂赐钱二十万。著有《汉春秋》《五代史略》《将帅要略》《演圣通讼》《唐乘》《家传》等,皆佚。

个人资料

生平简介

胡旦(955-1034年),渤海(今山东惠民)人,字周父,喜读书,宋太宗大平兴国三年(978)戊寅科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