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办企业

官办企业
官办企业是指由清政府官员创办的企业,包括官办军事企业和官办民用企业。

历史背景

19世纪60年代后,清政府为了应对内外危机,开始尝试创办近代企业。这些企业由清政府指派官员筹办,使用机器或机械动力进行生产。其中,军事工业占据了很大的比例,而民用企业占比较小。

官办军事企业

1861年,曾国藩安庆设立了内军械所,开始了清政府筹建近代军用企业的准备工作。随后,李鸿章在上海建立了洋炮局,并在苏州成立了另一家洋炮局。这些早期的企业设备简单,规模较小,主要采用手工方式进行生产。1865年,清政府在上海创建了江南制造总局,标志着官办军事企业进入正式兴建时期。截至1911年,全国共创建了二十六个军用企业。其中,江南制造总局、金陵制造局、福州船政局天津机器局是清政府拨款兴建的大型军事企业。这些企业的产品主要用于军事用途,不参与市场交换,属于非商品生产。企业的兴办、扩大或关闭,以及经费来源、产品分配和主要负责人的任命和变动,均由清政府决定。官办军事企业的产品不计成本,企业的经费不考虑盈亏,也没有企业内部积累,基本上属于封建性质的企业。然而,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雇佣了大量的工人并使用近代机器,具有一定的资本主义因素。官办军事企业在技术和原料方面高度依赖外国支持,尤其是在关键的技术决策上,外国技术人员往往占据主导地位。例如,江南制造总局的生产技术长期受控于英国技术人员,福州船政局的设计和建设由法国军官负责,天津机器局的初期运营也由外国人掌控。尽管如此,一些地方官员已经开始意识到技术自主的重要性,并试图减少对外部势力的依赖。例如,丁宝桢在主持山东机器局时强调独立创造,不使用外人。还有一些企业是为了抵制外国势力的侵略而建立的,如吉林机器局和台湾机器局。这些企业在巩固国防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面临外部压力时,也遭受了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