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政府组成部门
海南省教育厅(简称省教育厅)是主管海南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办公地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1][2]
海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省教育厅,接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省教育厅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其统筹协调。[2]

历史沿革

1988年海南建省后,设立了主管全省教育的行政机构-一海南省教育厅。由海南省教育厅编写或参与编写并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教育法规,以及海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教育行政管理文件,开启了海南省教育立法、依法治教的新篇章。1988年5月13日,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教育厅处室设置和编制配备的批复》(琼编(1988)17号),省教育厅设置处室9个(均为处级,其中挂靠单位1个),配备行政编制98名。
1999年8月6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海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9年7月30日通过),海南省教育厅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是省级教育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