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禾

北宋时代的官员
陈禾字(?—1129),字秀实,是明州[yín]县(今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走马塘村)人。元符三年(1100年)登榜进士。初调郓州司法,崇宁元年(1102年)除淮州教授。次年改婺州, 召入升太学正和辟雍博士、监察御史崇宁四年(1105年)任殿中侍御史大观元年(1107)升右正言,授官给事中。因抗疏弹劾童贯和黄经臣罪行,贬为信州监酒。遇赦归里。又因“陈[guàn]党人”获罪。后遇赦, 复起用知广德军,移知和州。丁母忧归里,服满知秀州,时王[]主政,陈禾不愿为奸臣所用,辞官归乡。建炎三年(1129),八月,陈禾病故,葬于东钱湖二灵山。直至去世多年,其孙陈[jìn](选驸马)请于朝廷,嘉定二年 (1209)始赠陈禾为中大夫,谥文介。绍定二年(1229)追赠颖川郡公。陈禾著有《易传》、《春秋统论》、《县志》、《文集》等,宋史有传。

人物生平

初入仕途

陈禾,元裕元年(1986年),试国子监[zhuó]第一。于元符三年(1100年)考中进士。
初调郓州司法,审理平反数件死囚冤案。部使者荐于朝,崇宁元年(1102年)遂除淮州教授。次年改婺州, 召入升太学正和辟雍(北宋太学名称)博士。当时北宋的学术流派以传注记问为主,陈禾在学术方面崇尚义理,反对浮华的文学,宋徽宗召对,因为在奏对时很合皇帝的心意,擢升为监察御史,崇宁四年(1105年),升任殿中侍御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