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

泛指各类赌博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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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彩(Gambling),泛指赌博、摸彩、抽奖等各类赌博娱乐活动。[1]博彩与赌博在内涵和外延上完全等同,博彩一词的出现是为了迎合赌博合法化的进程。博彩业是商业博彩游戏作为产业发展的结果,分为合法博彩业和非法博彩业。[3]
博彩最早是春秋战国时期人们玩“六博”时的一个术语,后来人们用博彩来泛指各类赌博娱乐活动。近代中国,博彩一词在澳门首先恢复使用,1982年,澳门通过立法将传统的赌博娱乐称为博彩。自1982年以后,中国很多地方的用语由“博彩”代替了“赌博”。[1]博彩业的发展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31年以前,以美国内华达州赌场合法化为主要标志,自此便迎来了赌场博彩的时代;第二阶段是博彩业的初步发展时期,以1978年大西洋城开赌为标志,是美国、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其周边国家和地区发展博彩业的重要时期,博彩业相配套的监督管理措施也逐步发展起来;第三阶段,是1978年以后,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美国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等国家和地区博彩业迅猛发展起来。[2]
按照国际通常划分,博彩产品包括彩票、赛马和赌场等。博彩具有投注权、不确定性、竞争性、娱乐性和负面性等特征,[2]但博彩业也具有刺激消费、增进就业、促进第三次分配、提高政府税收和资助公益事业等社会功效。[4]世界知名的赌城有中国的澳门、美国拉斯维加斯摩纳哥蒙特卡洛等。[5]

概念来源

博彩最早是春秋战国时期人们玩“六博”时的一个术语。六博是春秋战国时期盛行的一种互娱性赌博游戏,类似于现在的象棋,除棋盘和棋子之外,所不同的是“六博”还有投子,投子过程即称为“博”,用来掷出不同的图案,即称为“彩”,双方依彩行棋,得贵彩者走的步数多,得杂彩者走的步数少,甚至不得走动,行棋的步数完全由博彩决定。可见,“博”是指掷箸、即“投子”的过程,“彩”是指由箸的正反面不同所组成的图案。人们博彩之后,才能依彩行“六博”棋。当时六博使用的投子主要有两种,一种就是箸,又称作“箭”。用半边细竹管,在凹槽内嵌以金属或玉石,外涂黑漆,共六枚。由于它的一面是平的,另一面为圆弧形,投掷时有正反面之分,六箸齐掷,出现正反两面不同根数的排列组合,称为“博彩”,博者依彩行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