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战争

国家实施总动员进行的战争
全面战争,是国家实施总动员,全力以赴进行的战争。[1]
其基本战争行动样式和特征是,以武装斗争为主,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外交等各条战线的斗争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地发挥国家的整体力量,以保证战争的胜利。[1]

简介

世界大战是世界性的全面战争;全国实行总动员、举国展开全面较量的国家之间的战争是国家性的全面战争;国家内部政治军事集团之间全力进行的战争是国家内部性的全面战争。有时就交战一方而言是全面战争,但就另一方而言则是局部战争。如发生于大国与小国之间的战争,对大国来说,可能在某些方面加以限制,不需总体动员,而对小国来说,可能是全力以赴、举国迎敌的全面战争。全面战争的目的在于彻底剥夺对方的军事能力或迫使对方投降,从而达成政治目标。它关系交战双方或一方的安危存亡。和平时期,准确判定是否面临全面战争的危险,对于国家的战争准备及其他领域的准备和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人类战争史上许多规模较大的战争都具有全面战争的性质,都需要交战方全力进行。K.马克思、F.恩格斯在1854年研究欧洲战争形势时,首先提出了全面战争的概念,后来又多次谈到全面战争问题。1937~1945年,中国人民进行的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战争,是动员广泛的全民族参与的大规模全面战争。中国共产党在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的指导下,坚持全面抗战路线,以人民军队为骨干,组织动员群众参加战争,实行广泛的统一战线,党、政、军、民紧密结成一体,运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各种斗争方式,协调一致,集中整体力量,与敌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持久较量。中华民族最终赢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第一次夺取了中国近代史上抗击外来侵略的全面、彻底的胜利。20世纪50年代,美国使用过“全球战争”“全面核战争”等词语,亦有全面战争的含义。美国军方认为,这种全面战争是大国之间投入全部资源并危及一个主要交战国生存的武装冲突,通常理解为美国和苏联之间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战争,并将导致新的世界大战。在冷战期间和冷战结束后发生的战争中,如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两伊战争海湾战争等,有的是交战一方为局部战争,另一方为全面战争;有的是交战双方都属于全面战争。

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