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小学

设有初级和高级两部的小学
完全小学,完全小学指设有初级和高级两部的小学。[1][2]
小学实施初等义务教育。[3][4]
小学的修业年限为六年或五年。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学修业年限。[5][6][7]

来源出处

柳青 《创业史》第二部第一章:“各乡的六年制完全小学,为了庆祝五年计划的第一个新年,在街道上扎起了柏叶牌坊。”亦省称“完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