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是指2000年1月1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第12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于同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文件(原2000年版已被2016年9月21日施行的新规废止)。[1] 2016年8月18日,《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经交通运输部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于8月19日公布,自9月21日起施行。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颁布《关于修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决定》,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进行修正。[2][3][4]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2] 发布信息
2000年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第12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于4月1日起施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