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2021年6月10日起施行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并由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九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反对西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为我国依法反制外国歧视性措施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2][3]
2025年3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4][5]

立法背景

某些西方国家出于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识形态偏见,利用涉疆涉港等各种借口对中国进行造谣污蔑和遏制打压,特别是违反国际法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依据其本国法律对中国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所谓“制裁”,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中国政府对这种霸权主义行径予以严厉谴责。[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