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2]是内地机构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基础服务机构连接,投资于香港债券市场的机制安排。[1] 2021年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的通知;[1]同年9月15日,香港金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发出联合公告,宣布于9月24日开通债券通“南向通”。[3]2021年9月24日,“南向通”开通,汇丰及中银完成首批交易。[4]“南向通”主要是通过加强两地债券市场基础服务机构合作,为内地机构投资者“走出去”配置债券提供便捷通道。“南向通”的可投资范围是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5] 南向通的开通完善了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机制;[6]有利于巩固香港联接中国内地与世界市场的桥头堡与枢纽地位,助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5]
基本概念
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