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志文

救落水者牺牲的广东大学生
洪志文,男,1992年10月13日出生,广东省市龙岗区人。生前系长安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专业2011级1班学生,因奋不顾身跳下深潭救落水同学不幸牺牲。
2012年4月25日13:30左右,在前往汉中市宁强县青木川镇写生途中,班上1名同学不慎滑入深水潭。曹鹏、洪志文等同学与随后赶来的当地村民一起,冒着生命危险,奋不顾身跳入冰冷的水中,与岸上同学合力将落水同学救起。在救助过程中有3位同学出现溺水现象,经抢救1人脱险,曹鹏、洪志文不幸遇难。

事件过后

长安大学认定曹鹏、洪志文2人因救助落水同学而遇难,属于舍己救人,4月29日,决定追授他们“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并号召全校师生向他们学习。
2015年7月1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曹鹏等同志见义勇为行为,追授曹鹏同志“陕西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分别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