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香玉

中国豫剧表演艺术家、全国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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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香玉(1923年9月15日-2004年6月1日),原名张妙玲,出生于河南巩县(今巩义市),[1]中国豫剧表演艺术家,五大名旦之一(有说豫剧六大名旦之一)[2],豫剧主要流派“常派”创始人,[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河南豫剧院院长、河南省戏曲学校校长,被誉为“爱国艺人”。[4][5]2004年6月1日逝世于郑州[6]
常香玉自幼学艺,13岁时就因演出《西厢》而闻名。[4]她最早唱豫西调,后在开封偷师陈素真,并勤学苦练,又请“祥符调”著名旦角聂良卿教授,形成常派唱腔,并发展了豫剧清唱这种演出形式。[7][8]1948年,在陕西西安创办“香玉剧社”,致力于培养青年演员,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在河南戏曲界工作。从1951年8月7日至1952年2月7日,常香玉率领香玉剧社通过170多场义演,将全部收入连同自己卖掉轿车的钱款凑集起来,筹得15亿元旧币,捐购了1架米格-15战斗机。[9][10][11]1953年4月,常香玉率领豫剧队奔赴抗美援朝前线开展180多场慰问演出。[3]195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2][13]
其代表性豫剧作品主要有《花木兰》《西厢记》《白蛇传》等。1995年,常香玉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04年7月,国务院追授常香玉“人民艺术家”称号。[3]2006年,被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4]2009年,入选“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14]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