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

1953年成立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
黑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简称黑龙江省工商联),也称黑龙江省总商会,成立于1953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省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机构概况

黑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简称黑龙江省工商联),也称黑龙江省总商会。
黑龙江省工商联成立于1953年。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的领导下,在全国工商联的指导下,继承和发扬工商联紧跟中国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光荣传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风雨同舟,团结奋斗,带领全省老一辈工商业者和新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加中国人民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特别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改革开放,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认真履行统一战线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的职能,对广大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搞好服务,培养一支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为推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推进全省经济和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953年黑龙江省工商联成立之初,正值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和广大会员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加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行列,捐献了几十架战斗机、数十门大炮等军需物资,做出了突出贡献,体现了广大会员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精神,党和政府给予了高度评价。在恢复国民经济,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全省工商联组织认真宣传贯彻党对工商业的政策,动员广大会员踊跃认购经济建设公债,支援国家建设,鼓励和支持工商业者立足本企业本岗位,搞好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生产经营。特别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全省各级工商联认真组织广大会员,深入学习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团结教育私营工商业者走社会主义道路,1956年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取得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听毛主席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成为广大工商业者的座右铭。在“文化革命”的十年浩劫中,工商联组织被停止活动,大批成员被批斗,但广大会员在艰难的处境中,始终没有动摇对党和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了各项政策,工商联组织得到恢复和发展,开创了工商联工作的新时期。广大老会员怀着强烈的报国热情和奉献精神,发扬“老牛明知夕阳短,不用扬鞭自奋蹄”的革命精神,开展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的各项活动。与民主建国会密切合作,开展了经济咨询服务和工商专业培训,支援边远、贫穷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省各级工商联先后组织700多名会员面向社会开展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使接受咨询的企业获经济效益1200余万元。面向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先后派出38批156人次,对58个企业96个项目提供咨询服务,为振兴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响应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号召,适应新时期军队建设的需要,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与部队联合开展共建共育活动,先后举办各种培训班40多期,培训军地两用人才1169人。工商联组织恢复初期,正值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广大会员发挥懂经营善管理的优势,从1979年起陆续兴办企业,积极安置待业青年,为国家分忧解难,以实际行动为四化建设做贡献。截止1985年统计,全省工商联和民建成员共有432人自办、合办、协办企业334个,安置待业青年13344人,投资总额635万元,盈利2984万元,向国家交纳税金1500万元。五十多年来,老一辈工商业者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与党同心同德的政治立场和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优秀品质,是工商联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永远值得新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继承和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