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临床医学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属于临床医学类,一般修业年限为五年,授予医学学士学位。[1]
临床医学是研究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手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旨在通过诊断、治疗和预防人类疾病。这包括诸如骨折、心脏病等疾病的诊断,以及心脏搭桥、器官移植等手术的实施,甚至肿瘤放射治疗等治疗手段。毕业可从事临床诊断、手术治疗等工作[1]

专业发展

中国的现代临床医学教育是自19世纪中叶以后,伴随着西方医学的传入而开始的,医学的传入而开始的。[2]中国的西医教育始于1834年美国传教士医学博士帕克(Peter Parker)在广州开设眼科医局。外国人开办的第一所医学校是1866年嘉·约翰(JohnGlasgow Kerr)在广州创建的博济医学校,在这之后相继成立了其他医学校[a],这些医学校的建立使中国的西医教育获得发展。[3]与此同时,一些洋务派效仿西方也办起医学堂和军医学堂。最早的是1881年李鸿章天津创办的医学馆。辛亥革命后,由于中国知识分子不满帝国主义教会医学院,自办医(药)院校,如1927年颜福庆在上海创办第四中山大学医学院[b]。到1937年,据国民政府的统计,中国已有公立和私立医学校及专修科总计33所。[3]
1952年,中国学习苏联高等学校制度,有计划地按专业培养人才。1954年7月,第一届全国高等医学教育会议确定医疗专业的名称,本科院校的基本学制为五年,少数为六年。1955年专业布点数为29个。1956年更名为医学专业。1961年医学专业改为医疗专业,有四年制、五年制、六年制、八年制。1962年8月2日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发出《关于改变高等医药院校学制的通知》,北京医学院天津医学院沈阳医学院上海第一医学院上海第二医学院山东医学院南京医学院、南京药学院、武汉医学院、四川医学院、西安医学院由五年制改为六年制。1965年又改为医学专业,有五年和六年两种学制。"文化大革命"期间,医学院校有5年没有招生。1971~1976年期间的学制定为三年。[4]随着1978年改革开放后社会经济的发展,医学院校数量不断增加,1998年,设置临床医学专业的普通高校达到133所。1999年,出现了2所设有临床医学专业的民办院校,即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