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

中国吉林省下辖县级市,由吉林市代管
蛟河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县级市,由吉林市代管,位于吉林省东部,辖区面积6429平方千米。[1][2]蛟河市下辖8个镇、2个乡、7个街道、1个省级开发区[1],蛟河市人民政府驻民主路19—2号。[11]截至2021年,全市户籍总人口为403977人。[5]
蛟河市地处松辽平原向长白山区过渡地带,地势东北高、西南低,主要由山区、低山丘陵区、河谷平原区和松花湖区组成。[2][15]属亚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3]全市共有大小河流89条,[3]主要河流有松花江牡丹江水系[1]蛟河市历史悠久,早在3000多年以前就有先民在此生活[11] 唐虞夏商周时期,今境隶属肃慎;东汉三国时期,属玄菟郡,上殷台县隋朝靺鞨;清宣统二年,隶属于吉林省东南路道,1989年,设蛟河市,由吉林市代管,直至今日。[11][12]
蛟河市现存历史遗迹众多,文化源远流长,境内不仅有旧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汉代、辽金时代、明代、清代等古迹,更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的纪念地等。[16][17]已建立县(市)级“非遗”名录30项,市级“非遗”项目5项,省级“非遗”项目一项。[18]拥有白石山国家森林公园、松花湖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多个景区。[8][9][10]
蛟河市产业主要由医药健康业、绿色石材、长白山特产品、新能源、现代特色农业、文化旅游业等组成。主导产业升级项目有中国北部(蛟河)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中科院苏州医工所蛟河创新产业园等。[19]截至2021年年末,蛟河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2.1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7.7:21.8: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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