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达尔文主义

西方社会学流派之一
社会达尔文主义(英语:Social Darwinism)是一种将生物界的进化思想与社会理论联系产生的社会理论。该理论将生物进化论引入人类社会,用生存竞争、自然选择理论解释人类现象。它的理论源头来自达尔文提出的达尔文进化论学说,19世纪中期的英国学者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改造了达尔文进化论,首创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理论。[3]
社会达尔文主义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一样存在生存竞争和自然淘汰,强者胜出,弱者失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4]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主张将人类社会看作一个类似自然界的有机体,具有优胜劣汰的发展机制。他们用普遍进化论解释个人行为和社会发展问题,认为进化不仅在自然界并且在文明社会中普遍存在。[3]社会中的个体和群体通过生存竞争获得资源和优势,心智强大的强者赢得竞争,没有才能的弱者在社会竞争中失败,被强者支配,从而推动社会进化。社会达尔文主义强调个体的适应性和竞争优势,强调精英崇拜,认为这些因素是决定社会结构和个人成功的关键。[5]
美国,社会达尔文主义得到最为广泛充分的发展,对美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深刻的影响。[3]社会达尔文主义与美国早期的扩张主义相结合,形成了一种新的同盎格鲁-撒克逊体系结合的“天定命运论”,为美国的海外扩张实践提供了理论基础。时至今日,社会达尔文主义仍然是研究西方社会演化和美国社会发展时必须了解的社会理论。[6]
社会达尔文主义也受到了许多批评,许多学者提出“不能仅仅把社会达尔文主义视作达尔文主义在人类领域的简单而明显的应用”“而社会达尔文主义所涉及的重要斗争领域不仅仅在个体之间,也存在于国家或种族之间,它们通过斗争来维护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等观点[3]。他们认为将自然进化论的科学原理机械粗暴地照搬到社会领域中,一方面忽视了人文社会的复杂性和人类的道德价值观,忽视了集体的能动性和国家机构的组织调节功能;另一方面,社会达尔文主义过于强调放任式竞争和个人利益至高无上的标准,刻意忽视拒绝人类的合作互助和社会公平正义,不仅具有英雄崇拜的盲目倾向,还为海外殖民扩张、垄断等行为提供狡辩的理论可能。[7]

词源与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