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维钧(1888年1月29日[1]-1985年11月14日[3]),字少川,别名顾少川,英文名Wellington(威灵顿),江苏省太仓州嘉定县(今上海市嘉定区)人。[4][5][1]顾维钧祖籍江苏昆山,是中国近现代政治人物,北洋政府第十三位国家元首,[6][7]中国近代外交家。[8] 顾维钧早年考入上海圣约翰书院,后赴美留学,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1912年3月获哲学博士学位,顾维钧在博士论文尚未完成之时,即被唐绍仪推荐,回国就任总统府和国务院的英文秘书,后任内阁总统秘书、外务部顾问等职。1915年起,历任北洋政府驻墨西哥、美国、古巴、英国公使,期间曾签署中美《芝加哥银行借款合同》及建议中国追随美国参与“一战”。[9][10][3]1919年担任中国出席巴黎和会代表团代表力争收回山东权益,后拒绝在对德和约上签字。次年调任驻英公使,并兼任国际联盟中国代表,后出任中国代表出席华盛顿会议,签署《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及《九国公约》。[2][3]1922年出任北洋政府外交总长,后于1924年代理国务总理,1926年改任财政总长兼关税委员会主任委员,同年十月代理国务总理兼外交总长。[2]1928年،张作霖“安国军政府”瓦解后,遭到南京国民政府的通缉,出国赴欧旅居,后经张学良斡旋始息。1931年出任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后出任中国驻法大使及驻英大使,代表中国政府参加国际联盟满洲问题调查委员会,出席国际裁减及限制军备会议,以及关于远东问题的布鲁塞尔会议等重大外交活动。[2][3]1944年,出任中国首席代表,奔赴美国参加敦巴顿(也做顿巴顿)橡胶园会议,商讨“二战”战后事务及筹建联合国。1945年,出席旧金山会议,参加《联合国宪章》起草工作,并第一个代表中国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联合国第一届大会。[11][2][3]1946年出任驻美大使,后于1956年辞职,先后被选为海牙国际法院法官、国际法院副院长等职,至1967年退休后定居纽约。1985年11月14日,病逝于美国纽约寓所,终年98岁。[2][3] 顾维钧著有《顾维钧回忆录》《外人在华之地位》《门户开放政策》等作品。[12]其中《顾维钧回忆录》为其晚年口述整理而成,历时17年完成,共计11000余页,是研究中国近现代外交史的重要原始史料。[13][14] 顾维钧作为中国第一代职业外交官群体中的代表人物,活跃于近代外交界近半个世纪,被誉为“民国第一外交家”。[15]史学家唐德刚认为,中国百年内出现“两个半”外交家,顾维钧算半个,但他在巴黎和会上面对列强不卑不亢,拒绝签署对德和约,赢得世人敬仰,值得称颂。[16] 人物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