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婚是指一种发生在古老族群摩梭人间的独特婚姻习俗[1],是中国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独特婚姻方式,指男不娶女不嫁,通过暮至朝离的走访来实现男女双方的结合,男女双方各自在所属的母系大家户中生产和消费,承担养育后代的义务,走婚的双方在性关系和经济关系上互不独占。 走婚的起源众说纷纭,但可确认存在于元代以前。元朝时期,走婚多分布于建都州(即建昌,今木里、盐源一带)[1][3]。明、清至民国时期,木里、盐源、宁蒗的永宁等区域和明代移居俄亚的纳西族都仍保留走婚习俗,但产生了不同模式。清代以来,走婚制逐渐向一夫一妻制发展,但直至民国后期,一夫一妻制所占比例仍并不高[3]。从1956年后,政府通过多种手段尝试改革走婚制,并于20年后取得一定成效[2]。 走婚可分为为“阿注异居”和“阿注同居”,主要集中在泸沽湖地区,因其不稳定的结交关系对家庭、社会等产生了利弊共存的影响,既有利于避免家庭纠纷、财产纷争等问题的产生,又催生了生殖健康、养老等其余问题[2][3]。
历史沿革
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