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兰兰案

2008年10月发生的刑事案件
汤兰兰案是指发生在2008年10月,不满14周岁的女孩汤兰兰控告被其父亲、叔叔、爷爷、姑父等亲属以及多名同村村民强奸的刑事案件[1]
2008年10月,汤兰兰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自己从6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时间长达7年。[3]汤兰兰在寄宿房东和干妈李忠云的陪同下,前往龙镇公安分局报案。2008年10月27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接到举报,于2008年10月28日立案。2008年10月底,仅有60多户人家的大旺村(化名)陆续有16人被抓,最终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4]2010至2012年间,该案经一审、二审判决,共认定8起犯罪事实,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判处汤兰兰父亲汤继海无期徒刑,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汤兰兰母亲万秀玲有期徒刑10年,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判处其他9名被告人5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5][1]。2018年1月,汤兰兰案因媒体报道再次引起大众关注,并引发诸多质疑[1][6]。2018年2月23日起,汤兰兰案的四名申请附议人相继收到了来自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短信通知,案件审限为181天。[7]同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审查并依法组成合议庭。3月30日,汤兰兰父亲汤继海的申诉代理人邓学平发布律师声明,呼吁黑龙江省高院再审立案。[8]同年7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布,驳回“汤兰兰案”原审被告人汤继海、万秀玲等人的申诉[1]

案件背景

汤兰兰案发生在黑龙江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此处距离最近的农垦乡镇龙镇有30多公里路[1][2]。全村共有70多户280多人,截至2018年外出务工人员占了村中近一半人口,村中平时只有留守的100多名老人和孩子[2]

案件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