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蓝耳病

猪免疫抑制性病毒病
猪蓝耳病,正式病名为“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porcine reproductive and respiratory syndrome,PRRS),是猪免疫抑制性病毒病,是由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引起的一种高度接触性传染病,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列为法定报告疫病之一[3][4]
猪蓝耳病在各阶段的猪中均有发生的可能,尤以母猪仔猪为甚[4]。其以母猪的繁殖障碍(妊娠后期流产,产弱仔、死胎或木乃伊胎)以及仔猪、育肥猪的呼吸道症状为特征。1987年该病在美国首次被发现,[5]1991年荷兰人Wensvoot等首次从发病仔猪和母猪体内分离到了该病毒。[6]中国于1995年发现猪蓝耳病;1996年证实了该病的存在;2006年暴发了由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变异株引起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3]
免疫接种蓝耳病灭活疫苗是猪蓝耳病主要的防病措施之一。对猪蓝耳病中已经发病的猪群可采用对症疗法,如强力霉素、金霉素恩诺沙星等药物,连续使用数天,控制细菌感染;饲料中补充多种维生素;在发病区,对肉猪可用弱毒疫苗紧急免疫接种;非疫区和种畜最好不用弱毒疫苗,以免有后遗症[4]

命名

1987年,猪蓝耳病在美国被首次发现,由于该病的临床症状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猪群,甚至同一猪群中的不同年龄阶段的猪只可能有很大的不同,它的名称有很多。1990年10月美国家畜保健学会将该病称为“神秘猪病”;在德国称“母猪后期流产”;1991年6月英国政府则称“猪蓝耳病”;在西班牙称“蓝色流产病”;在荷兰称为“猪流行性流产和呼吸道综合征”;在其他国家也有称“猪病毒性综合征”(美国)“猪繁殖障碍症候群”(中国台湾)“猪艾滋病”(中国台湾)等。1992年,国际兽医局决定使用“猪繁殖与呼吸系统综合征”。在中国,1992年农业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授权而制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中,将该病增列为二类传染病,正式定名为“猪繁殖和呼吸系统综合症(蓝耳病)”。[1]